慕容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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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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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蚂蚁 @ 2008-04-23 15:30

在周围这么多的男生里面,喜欢玩电脑游戏的大有人在,比如魔兽世界,我寝室那个保研的臭屁小孩前段时间天天在玩。又再比如说DOTA,包括我在内的众多男生为之疯狂,看看本寝室,玩DOTA的比例甚至达到了80%,唯一不玩DOTA的就是程伟兄弟,不用理他,他的血液里面没有任何电脑游戏神经,以后所有讨论电脑游戏的帖子都与他无关。

 

于是,喜欢玩游戏的男生这么多,具有普遍性的游戏更是吸引了多数人的目光,比如前面提到过的DOTA,我、书记这些老牌玩家就暂且不提,连爷爷、佐哥哥这样以前连魔兽都不打的人,照样DOTA吸引住了。

 

不过说起另外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电脑游戏当首推PES系列,胜利十一人,不过我们更喜欢将它称做——

 

实况足球!!!

 

说来好笑,我这么一个喜欢足球的人,在玩实况的一群男孩子里面却是资历最浅的一位,听着爷爷、谷雨在回忆当年实况4、实况5的光辉岁月,我这个号称铁杆球迷的人羞愧得无地自容……你能够想像我系统接触实况足球的历史是从实况10才开始的吗?

 

这也得跟我家庭环境有关吧!从小生活的那种环境,让我不可能成为一个能够经常接触足球游戏的人,所以高中以前的电脑游戏时代可以直接PASS掉。那个时代的我就混迹于CS、魔兽和暗黑破坏神等等游戏之中。大学以后,跟耗子一个寝室,无可避免地成为了一个魔兽3C+ORC+PLA的超级爱好者,创造过整整三天三夜狂挑44局3C的惊人纪录。不过从江安来到望江,不会有人3C太感兴趣了,于是乎,我才跟着书记一起踏上了实况足球的道路。

 

那个时候,还是PES2006的时代,我个人非常喜欢巴萨,小罗也是我的第一偶像,于是每一次实况足球的第一选择必然是巴萨。没有经验,没有战术素养,甚至连换人都是选择电脑自动,每一次跟我对战的兄弟看到我选择“换人—自动”,“战术—自动”的时候,表情都是ORZ……

 

呵呵,我这自动的毛病还不少,到了实际的对战阶段,我连防守都省了,全部丢给电脑自动防守,我的实况足球水平可想而知。

 

不管是李徇和邢端利用强力前锋中央突破,还是郑谷雨和张彬杨的双翼齐飞下底传中射门,抑或是佐哥哥灵活多变的短传渗透,我那两把刷子根本就不够看。

 

从巴萨到AC米兰,从AC米兰到国际米兰,国际米兰再到巴西,巴西再到阿根廷,我终于在无数的球队里面找到了属于我的、最顺手的曼彻斯特联队。

 

曼联的后卫,身强力壮,更有特点的是他的中前场,以C·罗纳尔多、鲁尼为代表的一群追风少年,那速度、那技术可是没得盖的,特别是小小罗,一旦我把他的特点熟悉了,钻研透了,用他从本方禁区带球到对方禁区射门进球那也是经常的事情~

 

我是典型的防守反击阵型,有些人骂我保守,经常排出532的阵型跟别人拼防守。没办法,谁叫我是防守起家的呢?而且后卫线上排出5个后卫你当是吃屎的啊?当我状态好的时候,可以防得邢端这样的高手没脾气——射门次数“0”。连我禁区都进不去,还怎么去进球呢?

 

我只会在面对郑谷雨、张彬杨这样典型的双翼齐飞战术大师的时候采用532这样的保守阵型,谁叫他们的两个边路技术都变态得那么厉害呢?比如张彬杨,左边的马卢达,右边的里贝里,碰上这样的法国队,我不在后卫线上囤积重兵,那我不是死得很难看?

 

可是对付邢端、李徇这样的中路渗透专家就必须排出经典的442菱形站位,他们几乎不打边路,重要的是对中场的控制,于是一个铁腰和中后卫的水平决定了整场比赛的发挥。我喜欢用朴智星作为后腰,体能好,抢断凶狠。而费迪南德与维迪奇组成中后卫,无论是身体还是身高,只要发挥正常,几乎不会给你突破的机会。

 

前锋线上,鲁尼、吉格斯、C罗无论状态如何都是要上的。现在几乎很少有人能够抵挡我的C罗的右路分球或者内切射门,而鲁尼在前场,保证了我有一个射门精确度较高的速度性中锋。吉格斯是“左翼之王”,他年轻时候无人可在左路与他抗衡,现在虽然老了,可是经验和技术还在,我还是喜欢把他用在左边锋的位置上。

 

根据442和532不同的阵型设置,斯克尔斯可上可不上,而且我更倾向于使用葡萄牙的“黑色闪电”纳尼,他的速度也是我青睐他的主要原因,跟C罗几乎不相上下啊。再加上一个超级铁腰朴智星或者哈格里夫斯,几乎可以保证我的快速反击打起来之后很少有人可以抵挡住。

 

我还有一个秘密武器。我的角球进球率是40%,5个角球我可以进2个。这么高的进球率可是有诀窍的,一般左边我用小小罗,右边使用吉格斯,两个人的内弧度角球,只要角度和力量掌握合适,那就必进无疑了!很多次我开完角球,吼道:“进!”那球就真的进了!邢端嘛,经常很无语……

 

PES2008,我还是多喜欢的。大家多来玩玩吧。



 
蚂蚁 @ 2008-04-23 15:29

我低头匆匆行走在林立的高楼与巨幅广告牌之间,行走在亦如我匆匆涌流的人海与悲欢交织的情绪之间,可能是冬天太久,我没发现我亦行走在初春的柔怀与疯长的不羁的年华之间。
  
昨天晴空万里,今天细雨迷濛。初春的天气是少女的心情,瞬息万变,扑朔迷离。
  
雨丝兀自地落。微染凉意,却绝不冰冷。风打着漂亮的口哨飘舞向前,在新发的柳枝间玩着自己的把戏。那柳,似额前吹乱的刘海儿,又如娇羞顺从的女子,垂望眼,抖落一地温柔。
  
此刻,遮雨的伞,避雨的亭都是多余,我不想,我不要,我站在这微雨中,任凭风撩动一头黑发。  

我渴望成为冬一般叛逆桀骜的少年,可事实上,我在春天破土而出,在春天日日成长,于是,我也同春天一样乖顺。
  
我牵着春的手奔跑在苍翠葱茏的年轮里,我们跑过那两排高大浓郁的柳荫,两帘又厚又大的帷蔓,遮断了林子深处的春色,从叶隙中漏下的阳光绸缎般滑过我们的脸颊,连空气都带着温暖的、茸茸的质感。春在我身旁笑靥如花,她笑,我也笑,可是我们从不停留。我们跑过满地幽蓝却无名的成片盛开的小野花,野花也有它的春天,纵使人们的目光不曾为它凝聚,惊叹不曾为它响起,蜂蝶也只绕着树梢上的花朵迷醉,这幽蓝的小野花也要炫出独属自己的烂漫。于是我把它的种子播撒在我的春天里。那和春一起奔跑的日子里,我还只是个孩子,我热爱着温暖而绚丽的春光,我想要融化,我想要发光,因为我不想和春天说再见。
  
然而我很快和她不辞而别,和小小的我不辞而别。
  
在时光的洪流面前,我们谁都无能为力。
  
我忘记我把折下的柳送给了谁。我现在不知把折下的柳送给谁。紧握着一束春柳的手,现在是空了。
  
春光里微微发亮的刻骨铭心的容颜在光阴里晕染开去,美好的光影交织在心里,熔成一股稠稠的蜜。
  
每年春至,是重逢,也是别离;是明媚,也是忧伤。在摇摆不定的情愫之间,青春铺展开华美盛大的情节,你必须并且一定会是耀眼的主角。
  
让春天成为我们最崇高的信仰,因为春是生命、是力量、是热情、是希望,是连寒冬都惧怕的力量!是呼唤生命的最强音!她固然柔情似水,但她的灵魂破译着刚毅、敲响着铮铮铁骨、放飞着自由!春之精魂永不凋零。


 
蚂蚁 @ 2008-04-14 13:54

别人给我算过命,我这辈子是大器晚成的命。

可是我不知道这个大器晚成是什么意思?是作成什么样的程度叫做大器晚成呢?

成为一个公司的老总叫做大器晚成?

奋斗多年以后终于拿到MBA文凭叫做大器晚成?

奋发图强之后买了豪宅和超级跑车后叫做大器晚成?

一直弄不清楚。我甚至连自己是不是一个少年英才、青年俊彦却中道没落的人都猜不出来。

以前在别人看来似乎是有点才华横溢的模样,那是因为所呆的圈子小,根本没有跳出去看世界的井底之蛙,那只青蛙不是跳出去之后发现自己是一只傻瓜么不是?

高中那么好的成绩到了棠中,不还也是迅速悯然众人矣了吗?其实意思已经很明了了,我哪是什么“自古英雄出少年”的那类青年才子,明明就是一个迅速没落的落魄平阳虎。

其实,实力不是没有,成绩不是没有,能力不是不出众,可是那只是在普通人中稍微冒了一点尖,“小荷才露尖尖角而已”,就是这尖尖角,到了更高一个层次之后被迅速齐平。注意不是“磨平”,是“齐平”,实力还是那样,只是周围的小荷都在冒尖尖,于是本来的尖尖也不再是尖尖的。唯物辩证法的那一套。齐平都还是客气了的,还有更厉害的人早就是参天大树了,大家脚下的土壤不一样,起点不一样,若是能够跟那些生长在如同尼罗河三角洲那般非洲仅有的沃土上的人们达到“齐平”的程度,是不是已经很了不起了呢?

我脚下的这片土壤算不得好,也算不得糟糕,普普通通吧。可是糟糕的是我这人明显是一个比较好强的人,总是喜欢垫起脚尖去看看我的脑袋长得别人的什么程度了。

有时我在自取其辱。

居然这样也习惯了。

可是我还是没杂样。拼了很多年,还是矮着,自古英雄出少年的那个念头也没了,飘着飘着就真的悯然众人矣。

他们说我会大器晚成,真的么?

就算不是真的,凭我这个牛脾气的人也要跟千里马赛赛,哪怕我还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

据说姑娘们不喜欢这么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也许注定身败名裂。姑娘不喜欢,少爷我还是厚着脸皮做这样没有情趣的人。

至少老子现在是这个圈子里出来的混的第一人,逐鹿中原,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

说不定我真的大器晚成呢?



 
蚂蚁 @ 2008-04-11 15:14

前天不写这篇日记,昨天不写这篇日记,直到今天才把这篇日记写下来。

为什么?完全蒙了,完全没有料到,完全不知所措,完全……

靠,我叶鸣是什么样的人?

出来混了22年,别说掉个手机,老子连把钥匙、连支铅笔、连1块钱都从来没有掉过!

我常常对自己的谨慎、细心洋洋自得,我从来没有因为粗心大意遗失过任何东西,更别说被别人从我这里偷走任何东西!

可是这样美妙的纪录直到前天早上终于作古了!

才来公司上班两个星期,一直都是非常、非常谨慎,听了太多关于公车扒手的传闻,我坐公车从来都是把贵重物品贴身安放,坐了那么多趟公交车也没让扒手在我的身上占到任何便宜。

靠!前天居然让扒手给破了我的金身!

我用了1年多的NOKIA 3230放在左边的衣服内袋,贴身的小包,下车的时候被小偷用剪刀从里面的包的下沿剪开,我的3230就顺着破洞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可不像张彬杨,买一个手机掉一个手机,用了4年多移动电话,别说掉了,连忘都没有忘带过,用得最顺手的3230居然就这样人间蒸发了!才花了500多大洋买的培罗蒙西服也给弄了一个大洞。

靠!再让我碰见你,打你小丫的!

人生第一耻辱!


 
蚂蚁 @ 2008-04-03 15:04



十年后,我们记忆中的大学是什么?

  

热血的青春

 

思考的校园?


年轻的畅想?
  

当我们成蝉破茧,当我们想要重拾久违的记忆,找寻过去的朋友,当我们满怀热情地走进来之不易的新生活,当我们勇敢的拥抱昨天、今天、明天,当我们带着不舍与留恋走出我的大学。我们就开始走进了:人生的春夏秋冬,岁月的喜怒哀乐,青春的赤橙黄绿……
  

在与这拥有厚重的百年历史的校园一同回首往昔的同时,我们也将伴它执著的洗净铅华,走出沉甸甸的历史,迈着崭新的步伐“跨越百年,瞩目未来”!

 

校园本神奇、本美丽、本庄严、本博大,本没有生命。我们为它诉说,帮它思考,给它年轻的激情,热血的年华,无悔的青春。

 

在这里,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共同组成了校园记忆的点点滴滴,校园生活的帧帧幕幕;记录着属于你,我,它的故事……

 

在这里,我们曾用年轻的心思考执著,用张扬的个性规划独特,用不倦的梦想指引未来……

 

当我们有一天不得不走出这木铎金声一百年的校园,我们将如何用我们的明天,诠释昨天的“我的大学梦”? 

 

当我们有一天不得不走出这欢声笑语相弥撒的校园,我们将如何用我们的勇气,面对有朝一日成熟的痛苦与忧伤?

 

当我们有一天不得不走出这银杏雪松相辉映的校园,我们将如何用我们的学识,规划一个风景更加秀丽纯朴的家园?

 

当我们有一天不得不走出这梦想激情相交织的校园,我们将如何用我们的智慧,改变本该充满未知的憧憬与希望 却有朝一日突然变得 一眼望得到尽头的人生?

 

当我们有一天不得不走出这难分难舍,久久难以忘怀的大学时代,我们将如何用我们的坚强,支撑因离别而倍感痛惜的

 

憔悴而年轻的心勇敢的向前?

 

……

 

离别时刻我们将共同许下心愿:希望时间冲淡离别的酒却冲不淡心中的情,距离拉开友人的手却拉不开关爱的心,学校中朝气蓬勃的少男少女永远定格在记忆中最无忧的年华,与最纯真的岁月一同沉淀成最动听的歌,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奔腾的激情?
   



 
蚂蚁 @ 2008-04-02 15:32



如果我们是熊猫,我们就会安静地呆在卧龙自然保护区享受每天准时送上的那些可口的箭竹,我们不用考虑到天敌的扑杀。
 
如果我们是金鱼,我们就会安静地呆在水族馆里,每天有饲养员将送上美味的鱼食,我们不用考虑是否会遭遇疾病的威胁。
 
如果我们是山上流淌的溪水,我们更会沿着蜿蜒的河道,一路嬉戏地穿越绿荫掩映的树林与怪石嶙峋的峡谷,向着山脚的深潭一路前行。
 
可是我不能像熊猫那样成为人们观赏的珍惜动物,可是我不能像金鱼那样庸碌在玻璃水族缸看着外面的世界却无前进的道路,可是我不能像溪水那样一路自由地下降,成为芸芸众生中自甘堕落的一分子。
 
我说得对不对?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不成为往高处走的人,即为向低处流的水。是水,还是人?
 
我一直是崇尚积极、乐观、勇猛、顽强的人。华为的总裁任正非在很多年前就提出了所谓的“狼的精神”:进攻、团结、永不言败。那是一个个让人癫狂而热血沸腾的词语啊!我一直以为人生就是应该充满战斗,充满激情的,充满永不完结的前进动力。我对于任正非是相当推崇的,将他的这句格言改动了几个字:“进攻、谨慎、永不言败”,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我的人生座右铭,因为那个时候的我正处于水深火热的考研旅途中。
 
如果要说我在大学做出的最重大的两个决定的话,其一便是选择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其二便是决定考研。
 
我一直觉得我的整个人生充满了巨大的变数,好似走进一个茫然不可预测的迷宫,总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将我朝着前方充满迷雾的世界推进。人们说,那只手是命运女神的手。我从来就没有抓住过这个美女的手,也无从见到过她的真实容颜。
 
于是,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的人生道路充满的曲折甚至是180度的巨大转弯。我明明喜欢足球,却不能成为足球运动员,因为我的身体条件太差;明明我是一个物理天才,却不能选择理科,因为我的化学经常不及格;明明我的历史好得不得了,却没有进历史学专业,因为我高考发挥失常,进不了我喜欢的复旦历史系;明明我是一个文学小青年,却莫名其妙地没有写下去的动力,因为我发现进入社会那些文字一钱不值;明明我是想做编辑,却最后选择了人力资源专业,因为我没想到居然被破格录取了;明明我是想考研的,却最后选择了工作,因为那件相当糟糕的事情让我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勇气;明明我是想去广东工作,却最后留在了成都,因为一些人我放不下;明明我是想去能源行业,却最后选择了房地产,因为年纪轻轻的我不想成为一个落寞的小老头。
 
瞧,人生就是这么一条充满变数的道路,我们被那个叫做命运女神的美女玩得晕头转向,可是我们却依然茫然不知。
 
对,确实是茫然不知,可是我知道我不能成为熊猫、金鱼和溪水,即使是在茫然不知的前行道路上,我也要充满战斗激情的意志控制我的左右,我不愿堕落,我不愿享受,唯有铁与血的洗礼才能锻造出烈火一般的青春。我希望当我回忆起那年我如烽火炊烟般的战斗岁月,是用红色而充满癫狂的笔调写下的气势如虹的战斗檄文。
 
那年烽火光芒照耀下的我,踏上漫漫的考研路。在那燃烧的天空下,是一段铁血亢奋的回忆。


 
蚂蚁 @ 2008-04-01 16:03


一开始我只相信 伟大的是感情
最后我无力的看清 强悍的是命运
你还是选择回去
他刺痛你的心 但你不肯觉醒
你说爱本就是梦境
跟你借的幸福 我只能还你
想留不能留 才最寂寞
没说完温柔 只剩离歌
心碎前一秒 用力的相拥着沉默
用心跳送你 辛酸离歌
原来爱是种任性 不该太多考虑
爱没有聪不聪明 只有愿不愿意
你还是选择回去
他刺痛你的心 但你不肯觉醒
你说爱本就是梦境
跟你借的幸福 我只能还你
想留不能留 才最寂寞
没说完温柔 只剩离歌
心碎前一秒 用力的相拥着沉默
用心跳送你 辛酸离歌
想留不能留 才最寂寞
没说完温柔 只剩离歌
心碎前一秒 用力的相拥着沉默
用心跳送你 辛酸离歌
看不见永久 听见离歌
 
这首信乐团的《离歌》刚刚出来的时候,不知道摧毁了多少伤感人的心灵。那些即将分别的情侣,在某个初秋的日暮下,相视,凝噎,无语。刺痛心扉的撕吼似不断撞击的沉重巨石,将本来已经脆弱不堪的灵魂一点一点剥离,最后魂归物外。
 
第一次听《离歌》,是在ATT的KTV包房内。ATT已经成为大学生活一个不能忘记的基点,因为我算是一个麦霸级人物吧,即使我唱得并不好,甚至有时因为跑调而被人奚落,我也依然乐此不疲地朝那里跑。《离歌》震撼心灵的撕吼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撞击我的心灵。
 
可是对于我来说,在大学四年内一直不想再转变为高中那个矫情的男生来说,我是很本能地去抵制《离歌》,我的本质还是那样,外表坚强而内心一直存在着脆弱的角落,一旦超越那种不可支撑的底线,我就会落入崩溃的边缘,任是怎样的劝慰也是寂寞如斯。
 
我是一个心软的男人,别笑我,我真的是这样。
 
我是巨蟹,即使我一直极力否认着我身为巨蟹的本质,而我则一直强调我是狮子型的巨蟹,勇猛,乐观,顽强,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出巨蟹的忧柔。
 
于是听《离歌》会让我的心灵受到一阵阵的冲击,那种冲击就像曾经听JAY唱《回到过去》和《你听得到》那般熟悉,一切历历在目。
 
我昨天晚上反复听《你听得到》,程伟可以证明,郑谷雨同样可以证明,但是我没有矫情地眼眶湿润。长大了,终于不用听这首歌的时候眼眶湿润了。
 
离歌渐起,我不得不开始听这首歌,不是情侣的离歌,而是我光辉岁月的离歌,我那些如花儿般美丽的光辉岁月,纪录了每一个笑容,每一滴汗水,每一次激动的四年如痴如狂的岁月。
 
用离歌来祭奠这最后的步履蹒跚的时光。


 
蚂蚁 @ 2008-03-31 22:00



越来越临近六月了。差不多三年前,我还在《川大人》报社文创评论部的时候,跟随着社里的老大们从江安来到望江参加一年一度的报社论坛展示会。那个时候的望江,到处弥漫着一股离别的愁绪,从东区的澡堂一直到桃林公寓,从工商管理大楼一直到学府食堂,大四的学长们把与自己相伴四年的书本、衣物、电脑甚至老掉牙的单放机拿出来叫卖,那是川大有名的“跳蚤市场”,而且一年只有一次,结束之后,大四的学长们就会离开这个学校。
 
那个时候才大一的我,懵懂地尚不知道什么是大学四年的告别,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笔调去描写那种分别的场景,不知道在散伙饭局上应该与兄弟拼掉多少酒,不知道该怎么与暗恋多年的同班女生告白,一切在我的面前显得如此稚嫩。那时的我写《离别之花絮》,以为大四的离别不过如此。
 
终于轮到我大四了,可我却迫切地想重新回到当初的时空。我曾经不止一次对朋友说:“我想重新参加一次高考,重新从大一开始,重新享受我的青葱岁月。”是的,我想像曾经那样和班上的兄弟一起挑战那年的工业工程,再一次在点球大战中击败他们;我想像曾经那样第一次和文创评论部的老大见面时就嚣张地和他讨论起“视觉系乐队”的历史;我想像曾经那样在蓝色星空BBS上挑战那些知名ID,跟他们进行有关二战历史的口水战;我想像曾经那样爱上一个人后却又无奈地走到终点。
 
这些是不可复制的记忆,刻下来的幸福时光。我曾经拥有过如此美妙的记忆,现在却将要封存在大脑的最深处,束之高阁。任是铁打的男儿也会为之悄然落泪,在某个下班坐在公交车的路上,看着窗外飞逝而去的街影,想去过去的光辉岁月,一阵惆怅,一阵怀恋,如同想起遗忘多年的初恋,那般美好,那般甜蜜,却似这如花美眷,都付予似水流年。
 
谨以此文,纪念我即将逝去的象牙塔岁月。


 
蚂蚁 @ 2008-03-31 09:38

昨天晚上在网上碰到笑语,这已经是连续第三个星期六在网上看到笑语。不过这一次倒没有谈起有关以前的事情,她给我看一篇文章,《27个墨客——飘逸的回忆》,纪录了高中时代那些美妙的回忆。

 

看着这字里行间充满灵性的文字,忽然有了一种回忆的冲动。这两年的时间里,发现自己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喜欢纪录身边的人与事情,更没有纪录下自己的心情变化,虽然以前多是矫情的,忧郁的,灰色的心情文字。总以为在大二来临后,眼界变得越来越开阔,对于历史,对于足球,从以前表面单纯的喜欢到了更高的剖析评论的层次了,于是有些虚荣,有些得意写起了历史评论,足球评论,而且还得到一些编辑不错的评价。

 

不能说转变是一个错误,相信从一个矫情而零碎的文字转变成为具有思维倾向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是一种突破,更是思想上的成熟,眼界的开阔让我敢于尝试更多的内容。

 

笑语几次要求看看我最近的文字,可是我总是拿不出来。不是我最近什么都没写,实际上,最近写的足球评论还是不少的,可是我现在缺乏能够给朋友看的,纪录我最近生活的文字了。那些最初伴随我生活的跳动的文字符号,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我总不至于把那些球评给笑语看吧?她完全是一个足球白痴。

 

27个墨客》倒是给了我不小的启示与冲动,也许我该回到当初,关心自己所处的那个时空,眼界开阔也好,尝试更多也罢,我不能失去我最初的那些东西,如果我能够把它们找回来,为什么我不去坚持试试呢?

 

谢谢笑语,你给我的提示,非常有参考价值。



 
蚂蚁 @ 2008-02-14 23:44

姗姗来迟的是远去的梦
一叶叶沉闷的心绪之舟
心灵曾失落于午夜的秋水之湄
也曾徘徊于午夜的霓虹灯下
——心,要怎么飞就怎么飞
    绝无任何束缚之累
歌唱的季节如火
泪水的年华似冰
许多轻松的音乐
正来自我钟爱的心田
许多生命的劲风
正来自我多情的土地
我顿悟
开始打点行装追寻放飞的心灵